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公告,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要求双方及集中后实体遵守6项限制性条件,包括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公平合理无歧视提供电梯媒体广告服务。
10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经审查,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002027)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市场监管总局同时披露,2024年分众传媒在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的份额为50%—55%(排名第一),新潮传媒份额为5%—10%(排名第二),集中后实体合计份额为55%—60%。
审查关注点与竞争影响评估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除计算市场份额外,还深入考察了广告行业整体运行状况,认为线上广告渠道的持续分流、其他户外广告类别形成的竞争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本项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经评估,分众传媒于2026年9月18日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可以有效减少此项经营者集中对竞争造成的不利影响。
六项限制性条件的主要内容
- 自生效日起,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应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及其所有商业条款
- 应以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继续提供电梯媒体广告服务
- 围绕价格稳定、公平服务等方面作出持续承诺
- 保障广告主、点位资源持有方及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交易方案回顾
回溯看,2025年4月分众传媒披露重组预案,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新潮传媒100%股权,新潮传媒100%股权预估值为83亿元。2026年9月24日,公司披露更新后的收购草案修订稿,拟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百度在线等45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新潮传媒90.02%的股权,交易总对价为77.94亿元,其中现金对价2964.95万元、股份对价77.65亿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标的方面,新潮传媒目前在全国超200个城市运营70万部电梯智能屏,每天覆盖45000个社区、1.8亿中产家庭人群,已服务23000多个客户。分众传媒表示,交易标的资源点位与上市公司重合度较低,公司将依法合规推进本次交易,在释放行业整合效率的同时持续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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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实体 / 同主题什么是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
指监管机构在允许经营者集中实施的同时,要求申报方承诺履行一定义务,以消除或减少集中对竞争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对价是多少?
根据2026年9月24日披露的收购草案修订稿,交易总对价为77.94亿元,其中现金对价2964.95万元、股份对价77.65亿元,收购新潮传媒90.02%股权。
原始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分众传媒公告;机构观点与交易数据引自搜狐网公开报道。本文由编辑基于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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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16:10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