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申报,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启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申报,重点支持钢铁、石化、算力、绿氢等行业,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
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消息,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有关要求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在原有绿电直连政策基础上细化申报、建设与管理规则,常态化受理项目申报。
什么是多用户绿电直连
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而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用户供给绿电,实现供给电量清晰溯源和分配的模式。其中,多用户指多个不同法人实体,不包括居民和农业用户。项目按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电源与负荷优先在同一市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布局。
支持范围与门槛指标
- 重点支持钢铁、石化、建材、装备、算力、交通、绿氢、煤电等重点行业及省级特色产业集群申报。
- 项目整体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
- 并网型项目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超过20%;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绿电直连项目上网电量比例可放宽至40%。
- 新建、存量负荷均可参与申报;涉及存量负荷的,电源与直连工程应在项目批复后1年内开工、3年内投运。
申报与建设要求
通知明确,项目应按“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原则常态化组织开展申报。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涉及新增负荷的,负荷应与电源、直连工程、储能等按照整体方案统一建设,投资主体需自行承担弃电风险。
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负责能源行业管理与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拟订及组织实施。
国务院组成部门,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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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实体 / 同主题多用户绿电直连中的“多用户”指什么?
多用户指多个不同法人实体,不包括居民和农业用户。项目按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
项目有哪些自用比例要求?
项目整体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并网型项目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超过20%。
原始来源: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有关要求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人民网河北频道报道(2026年10月11日)。本文由编辑基于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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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1 09:40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