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就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规范征求意见,严禁只签不保
中国证券业协会10月9日就《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向行业征求意见,这是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首次单独成文的自律规范,全行业8153名保荐代表人将适用新规。
10月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就《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正式向行业征求意见。中证协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6月底,全行业共有8153名保荐代表人。此前,保荐代表人的履职要求散见于《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等文件中,此次是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首次被单独成文的自律规范。
规范包含哪些内容
《规范》分总则、基本执业要求、廉洁从业基本规范、保荐机构的管理责任、自律管理与附则,共六章三十一条。文件要求保荐代表人切实参与上市辅导、尽职调查、申报文件制作、审核问询回复及持续督导各环节工作,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内控管理与监管审核注册工作,严禁以人工智能辅助工具的输出结果替代专业判断,严禁“只签不保”,并对签字项目负荷管理、离任责任衔接等作出细化规定。
廉洁从业与违规入股
在廉洁从业方面,《规范》明确将廉洁要求贯穿项目承揽、承做、发行承销、持续督导等各个业务环节,完善禁止输送不正当利益、禁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具体情形,细化违规入股情形,明确保荐业务全流程禁止违规入股,覆盖立项前预投资、项目终止后追溯性利益安排等隐蔽违规情形,并完善利益冲突回避和报告义务。
中证协表示,起草工作对照“1+N”政策体系要求,压实机构管理责任;针对廉洁从业、违规入股、“只签不保”等严重损害公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负面情形扎紧制度笼子,推动“机构管人”与“个人尽责”相统一。
1991 年 8 月 28 日成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接受中国证监会与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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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实体 / 同主题保荐代表人是什么角色?
保荐代表人是企业发行上市的直接责任人之一,负责尽职调查、申报文件制作、审核问询回复和持续督导等工作,对把好发行上市准入关、提高上市公司源头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原始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据中国基金报报道。本文由编辑基于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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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6:40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