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海南矿业控股股东拟9.01亿元协议转让5%股份
一句话摘要
海南矿业公告,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拟以9.08元/股向长兴鑫华协议转让9922.5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5%,总价款9.01亿元,转让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不变。
事实与数据标注来源的可查证报道第三方观点正文未含引述本站整理摘要 / 时间线 / FAQ 由编辑部归纳
海南矿业10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长兴鑫华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复星高科拟以9.08元/股的价格转让公司9922.5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转让总价款9.01亿元。
转让要素
| 项目 | 内容 |
|---|---|
| 转让方 | 控股股东复星高科 |
| 受让方 | 长兴鑫华 |
| 转让价格 | 9.08元/股 |
| 转让数量 | 9922.55万股,占总股本5% |
| 转让总价款 | 9.01亿元 |
控股权与控制权是否变化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复星高科持有公司9.49亿股、持股比例47.82%;转让完成后持股比例降至42.82%,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广昌。受让方长兴鑫华为长兴县国资平台。
- 本次交易已取得长兴县国资监管部门批准。
- 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
- 过户完成后,长兴鑫华所持标的股份设置12个月锁定期,承诺期内不得减持本次受让股份。
海南矿业现有业务包括铁矿石的采、选和销售及铁矿石贸易,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评价、开发及产量交付,以及锂盐的生产和销售等。
相关资讯
同实体 / 同主题海南矿业这次股份转让后控股股东变了吗?
没有变化。转让完成后复星高科持股比例由47.82%降至42.82%,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广昌。
受让方长兴鑫华是什么背景?
长兴鑫华为长兴县国资平台,本次交易已取得长兴县国资监管部门批准;过户完成后其受让股份将设置12个月锁定期。
来源与说明
原始来源:海南矿业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公告;内容引自证券时报报道。本文由编辑基于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核验状态:来源可溯源(已标注原始来源并给出原文链接,采编记录完整)。编辑责任:金融知识图谱编辑部。发现事实错误或表述不当?提交纠错,核实后会在本文「更新记录」中留痕。
更新记录
2026-10-09 23:25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