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
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在京举行,形成成果共识清单
一句话摘要
10月8日至9日,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欧盟委员会贸易和经济安全委员谢夫乔维奇在北京共同主持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双方形成成果共识清单,并商定2027年3月召开第三次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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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商务部消息,2026年10月8日至9日,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欧盟委员会贸易和经济安全委员马罗什·谢夫乔维奇在北京共同主持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双方进行了务实、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形成成果共识清单。
双方商定第三次例会时间
联合声明显示,双方重申作为关键贸易伙伴,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妥善处理双方分歧,致力于继续稳定双边经贸关系并使其更加平衡。双方商定将于2027年3月召开机制第三次例会,在此之前保持密切沟通,包括2027年1月举行部长级视频会议。
磋商覆盖的主要议题
- 贸易投资平衡:双方围绕贸易与投资平衡等议题深入交流。
- 市场准入:就医医疗器械、农食产品准入等问题同意持续磋商。
- 出口管制:强化出口管制对话,商定在清单调整前进行事先通报,提高清单增减透明度。
- 知识产权:双方表示已着手解决系统性议题并取得进展,中欧知识产权工作组将跟踪进展。
- 世贸组织改革:以开放、建设性方式深化双边沟通合作,推动改革进程取得实质进展。
双方重申,作为关键贸易伙伴,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妥善处理双方分歧,致力于继续稳定双边经贸关系,并使其更加平衡。
此外,双方表示将探索投资领域合作,并就面向未来的合作议题进行讨论。关于欧盟逆变器项目融资指导文件,欧方说明该文件不针对特定国家,双方将继续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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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实体 / 同主题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是什么?
这是中欧之间围绕贸易与投资议题设立的定期磋商渠道。第二次例会在北京举行,由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欧盟委员会贸易和经济安全委员谢夫乔维奇共同主持,双方形成成果共识清单。
第三次例会什么时候召开?
根据双方商定,机制第三次例会将于2027年3月召开;在此之前双方保持密切沟通,并计划于2027年1月举行部长级视频会议。
来源与说明
原始来源:商务部就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发布的联合声明;机构表述引自中国基金报公开报道。本文由编辑基于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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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记录
2026-10-09 23:25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