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2026 年 10 月 20 日
金融知识图谱FinGraph · Knowledge Graph
全部股票监管政策宏观经济债券
监管政策

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2026-10-20信息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来源可溯源编辑:金融知识图谱编辑部
一句话摘要

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重点调降认申购费率与尾随佣金比例、规范销售环节收费、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调整直接影响基金销售机构收入结构与投资者持有成本,推动行业从渠道驱动向投顾能力驱动转型。

事实与数据标注来源的可查证报道第三方观点正文引述 1 处本站整理摘要 / 时间线 / FAQ 由编辑部归纳

中国证监会就修订后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围绕认申购费率上限、尾随佣金(客户维护费)比例约束、销售服务费与赎回费安排等方面作出调整,并对基金销售机构的适当性义务与信息披露提出更细要求。规则落地后,投资者持有公募基金的综合成本有望进一步下降,销售机构的收入结构也将随之变化。

修订聚焦三类费用,压降持有成本

从制度沿革看,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分阶段推进:管理费、托管费下调先行,交易佣金调整随后,销售环节费用是改革链条的最后一环。此次征求意见稿延续了「降低投资者成本、约束渠道分成」的主线,重点集中在投资者直接承担的费用上。

  • 认申购费率上限下调,引导销售机构减少对一次性销售收入的依赖
  • 尾随佣金比例设置约束,抑制管理费向销售渠道过度分流
  • 赎回费、销售服务费规则细化,短期申赎行为与持续持有行为的收费差异更明确

需要说明的是,具体费率数值以征求意见稿正式条文及后续发布稿为准,本文不展开未经确认的精确比例。对投资者而言,费率下调的直接影响体现在长期持有成本上,尤其是权益类产品;对销售机构而言,则意味着以「卖产品」为核心的收入模式承压。

渠道格局与投顾转型

基金销售长期呈现银行、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券商三足鼎立的格局。银行渠道掌握大量线下客户资源,尾随佣金在其中间业务收入中占比较高;第三方平台依托流量与技术优势,费率透明度较高;券商则在权益类产品与场内产品上具备协同。尾随佣金约束收紧后,中小销售机构的盈利空间会被压缩,行业集中度可能上升。

与此同时,监管导向明确支持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发展。销售机构若不能在费率上竞争,就需要在账户诊断、组合配置、持续陪伴等服务上形成差异化能力。这一转变对机构的合规体系、系统建设与人员资质都提出更高要求,也意味着「重销售、轻服务」的粗放模式难以为继。

销售费用改革实质是把渠道的收入来源,从一次性的交易分成,转向可持续的服务对价。
引述 · 第三方观点

对从业者而言,短期内需关注存量产品的费率切换安排、销售协议的重签以及信息系统改造;中期看,客户分层经营与投顾服务能力将成为销售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对投资者而言,费率下降并不等于收益提升,产品选择仍应回到风险承受能力与资产配置目标本身。

本文涉及的实体

机构

2012 年 6 月 6 日成立的基金行业自律组织,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登记备案。

2相关资讯1关系

相关资讯

同实体 / 同主题

常见问题(FAQ)

基金销售费用改革对普通投资者有什么实际影响?

直接影响是持有基金的成本下降,尤其是认申购费和长期持有的尾随佣金分成被约束后,管理费中流向渠道的比例减少。但费率只是收益的减项,投资者最终回报仍取决于产品业绩与自身持有行为。建议关注所持产品的费率公告变化,并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是否需要调整组合,而不是仅因为费率下调就改变投资决策。

尾随佣金比例受限后,销售机构靠什么赚钱?

传统上,销售机构通过认申购费与尾随佣金获得收入,后者与产品保有规模挂钩,稳定性较强。比例受限后,机构需要向基金投顾、资产配置建议、账户服务等收费模式转型,同时提高权益类产品与高附加值服务的占比。对中小机构而言,短期收入承压明显,可能推动行业并购整合或退出,长期则有利于形成以服务能力定价的竞争秩序。

来源与说明

本文依据证监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规章条文、基金销售与投资顾问业务的现行监管规则,以及公开的基金费率改革制度安排撰写,不涉及未公开数据与具体费率数值。

核验状态:来源可溯源(已标注原始来源并给出原文链接,采编记录完整)。编辑责任:金融知识图谱编辑部。发现事实错误或表述不当?提交纠错,核实后会在本文「更新记录」中留痕。

更新记录

2026-10-20T12:00+08:00 后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