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听取“人工智能+”行动汇报,原则通过价格法修正草案
10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人工智能+”行动进展汇报,将人工智能定位为影响未来发展的关键变量,并讨论并原则通过《价格法(修正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国务院总理李强10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人工智能+”行动进展情况汇报,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草案)》。
人工智能被定位为“关键变量”
- 会议强调人工智能是影响未来发展的关键变量,要从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丰富、工程化能力强等实际出发,注重以落地应用牵引技术创新
- 夯实发展底座:加强技术攻关和算法创新,促进算电协同,增加高质量数据供给
- 突出赋能应用:以实体经济为重点强化供需衔接,鼓励联合研发,推进中试验证,加大场景培育力度
- 统筹发展和安全:因业分级分类施策,加强风险研判评估,守牢人工智能安全底线
价格法修正草案获原则通过
| 审议事项 | 结果与下一步 |
|---|---|
| “人工智能+”行动进展汇报 | 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四项部署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 | 原则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 | 原则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草案)》 | 审议通过,修改14部、废止4部行政法规 |
会议指出,价格法此次修正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健全了价格治理机制,完善了政府定价程序,明确了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和法律责任。要依法依规治理低价无序竞争,健全行业成本调查、制止低价倾销等配套规则,加强价格执法监管;持续规范平台经济领域价格竞争行为,引导企业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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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实体 / 同主题10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了哪些议题?
听取“人工智能+”行动进展情况汇报,讨论《教师法(修订草案)》与《价格法(修正草案)》,并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草案)》。
国常会对“人工智能+”行动提出了哪些要求?
强调人工智能是影响未来发展的关键变量,要夯实发展底座(技术攻关、算法创新、算电协同、高质量数据供给)、突出赋能应用(以实体经济为重点、推进中试验证)、统筹发展和安全。
价格法修正草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健全价格治理机制、完善政府定价程序、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法律责任,并依法依规治理低价无序竞争、规范平台经济领域价格竞争行为;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原始来源:新华社《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2026年10月16日),经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载。本文由编辑基于官方通稿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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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7 09:12 自动采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