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政策
市场监管总局就《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规定》征求意见
一句话摘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0月15日就《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存量公司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认缴出资期限调整或股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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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行为,维护市场交易安全,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就《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
-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起人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过渡期安排
征求意见稿对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置了统一的过渡期截止时点,均为2027年6月30日,分别对应剩余认缴出资期限的调整与发起人认购股份股款的全额缴纳。
机构
国
政府部门
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与反垄断执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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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实体 / 同主题《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哪类公司?
主要面向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存量公司的调整截止时间是什么?
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在2027年6月30日前调整至5年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在2027年6月30日前全额缴纳股款。
来源与说明
原始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6年10月15日发布的《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经界面新闻《直通部委|本次国内油价不作调整 我国外商直接投资权益存量全球第二》(2026年10月15日)整理。本文由编辑基于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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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记录
2026-10-16 09:10 自动采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