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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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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证监局对杭州图灵资产及湖州倍格曼出具警示函涉私募违规

一句话摘要

浙江证监局10月9日公布多项处罚决定,对杭州图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晓妍、合规风控负责人李琼出具警示函,涉未配合监管检查、宣传推介材料虚假记载等七项私募违规问题;对湖州倍格曼及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与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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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公布多项处罚决定。其中,针对杭州图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业务检查中发现的多项违规问题,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王晓妍、合规风控负责人李琼出具警示函。此外,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代持问题,被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杭州图灵资产的七项合规问题

  • 不配合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 宣传推介材料存在虚假记载
  • 不公平对待同一基金的不同投资者
  • 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
  • 与关联方人员混同办公
  • 投资决策相关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
  • 投资者适当性程序违规

湖州倍格曼股权代持问题

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在新三板挂牌。经查,公司在申请新三板挂牌、挂牌后公开转让期间存在股权代持情况,导致公司股权不清晰,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及相关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股东持股信息、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准确。截至2026年9月17日,上述股权代持仍未解除。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国旗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勇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行政监管措施是证券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违规行为采取的日常监管手段,包括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等,相关记录纳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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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FAQ)

杭州图灵资产被指存在哪些问题?

监管核查显示其存在七项合规问题,包括不配合监督检查、宣传推介材料虚假记载、不公平对待投资者、信息披露不准确、与关联方混同办公等。

湖州倍格曼因何被采取措施?

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及公开转让期间存在股权代持,导致股权不清晰、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与说明

原始来源: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处罚决定,北青网·北京青年报公开报道。本文由编辑基于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核验状态:来源可溯源(已标注原始来源并给出原文链接,采编记录完整)。编辑责任:金融知识图谱编辑部。发现事实错误或表述不当?提交纠错,核实后会在本文「更新记录」中留痕。

更新记录

2026-10-10 08:52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