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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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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青岛分公司遭警示函,涉佣金返还与实名制管理不到位

2026-10-09来源:同花顺财经来源可溯源编辑:金融知识图谱编辑部
一句话摘要

青岛证监局10月9日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财通证券青岛分公司及时任负责人逄翔飞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决定书列示三方面问题,包括将部分客户交易佣金返还给利益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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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岛证监局10月9日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财通证券青岛分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时任分公司负责人逄翔飞一并被出具警示函,被认定对相关问题负有管理责任。

决定书列示的三方面问题

  • 将部分客户证券交易佣金返还给利益相关方;
  • 投资者账户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异常交易等预警处理不到位;
  •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

另一份单独的决定书显示,曾在财通证券青岛分公司任职的张玉波,因存在直接或指使他人将客户交易佣金返还给利益相关方的行为,被青岛证监局单独出具警示函。

2026年以来已多次被采取监管措施

梳理证监会系统公开信息,财通证券2026年以来已多次收到监管措施,业务条线覆盖投行债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及从业人员管理。其中,2026年2月13日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警示函措施,涉及债券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承销尽调不规范、受托管理履职不到位等;2026年8月7日浙江证监局再次对其出具警示函,涉及经纪业务与自营业务的内部制度、账户监测、权限管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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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8 · 金融 · 非银行金融-证券

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证券信用业务、期货业务、境外证券业务、基金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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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FAQ)

警示函属于什么性质的监管措施?

属于行政监管措施,通常用于对情节尚未达到行政处罚标准、但存在违规或管理不到位情形的机构或个人进行提示和约束,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佣金返还在券商业务中为何违规?

券商向利益相关方返还客户交易佣金,可能造成客户利益受损、费用不透明与不公平竞争,违反证券经纪业务相关规定,是监管重点关注的违规情形之一。

来源与说明

原始来源: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济导报。本文由编辑基于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核验状态:来源可溯源(已标注原始来源并给出原文链接,采编记录完整)。编辑责任:金融知识图谱编辑部。发现事实错误或表述不当?提交纠错,核实后会在本文「更新记录」中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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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00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