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公募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支持权益类基金发展
证监会10月9日就修订后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1月8日,明确支持权益类基金发展、提高基金运作灵活度。
中国证监会10月9日发布通知,就修订形成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8日。
现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为证监会令第104号,自2014年修订发布至今已逾10年,期间市场环境和公募基金业态均发生较大变化。
三项主要修订方向
-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基金投资运作监管要求,压实基金管理人职责;
- 支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完善权益类基金投资运作安排,为产品创新提供空间,助力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
- 优化部分监管指标及机制,提高基金运作灵活度。
期货工具入表与基金运作方式调整
为方便公募基金运用期货工具进行风险管理和丰富投资策略,征求意见稿完善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定义,允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按照有关规定,将买入、卖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经轧差计算后计入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征求意见稿还修订丰富基金运作方式类型,新增无固定期限封闭式基金,并删除原有封闭式基金每年强制分红及分配比例要求。
迷你基金存续安排
对于迷你基金难以召开持有人大会、运作成本相对较高的情况,征求意见稿明确,连续60个工作日达到迷你基金标准后,管理人选择继续运作的,不再要求召集持有人大会,但应承担基金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费用;拟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基金管理人仍应当按照规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次规则修订支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完善权益类基金投资运作安排,为产品创新提供空间,助力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
国务院直属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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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实体 / 同主题这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8日,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通信地址向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反馈。
迷你基金不再召开持有人大会是什么意思?
连续60个工作日达到迷你基金标准后,管理人若选择继续运作,不再要求召集持有人大会,但要承担基金运作中产生的固定费用;若拟转换运作方式、合并或提前终止合同,仍须召开持有人大会表决。
原始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关于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要点引自财联社、大河财立方公开报道。本文由编辑基于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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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7:45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