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2026 年 10 月 09 日
金融知识图谱FinGraph · Knowledge Graph
全部股票监管政策宏观经济
监管政策

广东证监局拟罚没钟美娃等3人合计约13.70亿元

2026-10-09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句话摘要

广东证监局公告,拟对钟美娃、钟晓立、黄泽平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合计罚没约13.70亿元,其中钟美娃一人被罚没约13.35亿元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告知书于2026年10月9日公告送达。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2026〕14号),经查,钟美娃(又名施安东)、钟晓立、黄泽平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一条等规定拟作出处罚。因多次联系未果,监管局依法公告送达告知书,当事人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关键数据

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拟罚款市场禁入
钟美娃(又名施安东)333,844,914.92 元1,001,534,744.75 元5年
钟晓立6,991,516.54 元20,974,549.63 元3年
黄泽平1,747,879.14 元5,243,637.41 元3年
三人合计约 3.43 亿元约 10.28 亿元—

市场影响

三人合计拟罚没约13.70亿元(没收违法所得约3.43亿元、罚款约10.28亿元),其中对主当事人钟美娃按"没一罚三"顶格处罚,并分别采取5年、3年、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延续了对操纵市场行为从严监管的执法基调。当事人仍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本文涉及的实体

相关资讯

同实体 / 同主题

常见问题(FAQ)

此案拟罚没金额合计多少?

三人合计约13.70亿元,其中钟美娃一人被没收违法所得约3.34亿元、罚款约10.02亿元,合计约13.35亿元。

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当事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一条等规定拟作出处罚。

当事人还有哪些救济途径?

可在公告送达后依法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告知书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来源与说明

来源与说明:上海证券报2026年10月9日刊载的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报纸版面未标注具体时刻,日期按刊发日填写。不构成投资建议。

更新记录

2026-10-09 04:35 自动采集发布